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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志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9

【收支概述】 2006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6.3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10.8%。一般预算收入97066万元,增长15%,其中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40369万元,增长2.1%。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16093万元,增长18%。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1137万元,增长2.6%。预算平衡情况:全市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97066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专项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各项结算补助收入、国债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260705万元;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1069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拨付国债转贷及结转等,支出总计2409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9791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3851万元,年终赤字4060万元。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40639万元,加上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9876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81137万元,加上上解支出等,支出总计911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66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567万元,年终赤字3900万元,消化历年赤字79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大力支持全民创业] 全市财政通过安排专项基金、财政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投入,积极支持全民创业。当年市本级安排招商引资基金2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300万元,出口贴息资金250万元,陶瓷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各100万元,安排县区财政发展奖励资金200万元,还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培植壮大了财源。

[确保重点支出] 针对可用财力不足,财政保障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市级财政一方面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年共争取养老补助资金9500多万元,低保资金4670万元,再就业资金5900万元,扰恤优抚资金88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的社会保障水平,保证了职工养老金、低保补贴和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事业发展创造和谐环境。通过合理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支农、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适度增长,基本满足了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需要。

[全面落实惠农政策]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全市各级财政的支农支出均有较大幅度地增长,全市支农预算达到8850万元,同比增长14%,远远高于其他项目的预算增长。按照中央、省级财政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发放早稻、中晚稻和良种补贴资金905万元,农机补贴205万元。集中整合财政支农资金1300万元,扶助农村兴建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在全省率先扶持建立市级公益林20万亩,扶助新建沼气池2200口。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重点扶持了1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和20多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了有机茶良种繁育、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和有机茶园、特色苗木、水产养殖等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主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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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财政改革] 在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收支分类改革,规范财政资金专户和非税收入改革工作。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2006年财政收支新旧预算科目的转换工作,进行了会计核算软件的升级改造。从7月份开始,将所有预算内(外)的财政专户统一归口国库部门,对相关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规范管理。在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的同时,严格按政策规定管好用好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收入,将所有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市财政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市财政实际困难,争取项目、资金和有利于加快我市发展的政策。争取国债专项补助、转贷资金共计1.6亿多元,极大地支持了我市经济和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政法补助资金700多万元,改善了政法部门办案条件,支持了专项整治工作。争取社会保障补助资金9565万元,解决了全市6.2万个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问题。争取并整合农业项目资金1300万元,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延长还款、还贷期限或利用政策减免还款还贷,有力地缓解了财政困难。

[推行“八项服务承诺”]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推行“待人情况、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的服务承诺活动,积极开展财政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八项服务承诺”已成为全市财政干部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各级财政部门面向社会各界诚恳征求意见,主动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制度约束,狠抓作风建设,创建“效率·温馨”机关。“服务承诺”活动的开展,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塑造了财政部门的新形象,为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精神动力。

[制定财政“十一五”计划] 在《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财政发展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的意见》中,明确全市财政“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市财政总收入年平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当年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一般预算收入同步增长实现五年翻番。全市财政总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上升,达到当年生产总值的8.6%,比2005年提高1个百分点。县(市、区)财政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乐平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0亿元,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市高新开发区总收入均达到2亿元,市陶瓷科技园财政总收入达到2亿元。乡镇财政发展目标是:1个乡镇财政总收入达到1亿元,2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5000万元,3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2000万元,8个乡镇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万元。在完成“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财政事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后十年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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