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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政年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财政收入超过百亿2014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01.52亿元,跃上了一百亿元的新台阶,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1%,比上年增长9.6%,略高于全市GDP的增幅。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全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2%,比上年提高了三个百分点,为近几年来最高的一年。2014年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2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在刚性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市财政局盘活财政资金存量,用好财政资金增量,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把保障公共财政政策和民生支出作为重点,努力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涉及群众利益的50件实事和市政府确定的10件实事。全市公共财政支出达到14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全市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村水、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民生方面支出84.6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6.6%,比上年提高了三个百分点。

大力支持“三大战役”市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改进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支持发展航空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陶瓷及文化创意等主导产业。在工业强攻战中,大力支持北汽重组昌河、安排昌河汽车基地建设专项资金5.5亿元。积极跟进市委、市政府“三大战役”和“五城同创”的决策部署,落实专项资金1.24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通过“财园信贷通”对中小微企业发放工业贷款5.2亿元、“惠农信贷通”发放农业贷款6557万元。在城市管理攻坚战中,大力支持实施城市建设攻坚战,落实1.1亿元资金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改革总体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市财政局牵头财政各项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改革方案《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讨论稿)、《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送审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实施,《景德镇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拟订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我市推行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既定的改革目标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预算编制程序更加规范,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公开扩大到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和市(县)部门的预决算。通过公开有效控制了“三公”增长,2014年市本级“三公”支出实际支出数节减30%左右。公务卡改革全面推进,2014年市本级累计发放公务卡5600余张,刷卡金额比上年增长8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卓有成效,2014年对8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对2013年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政府投资预算评审工作启动实施。

财政监管力度加大先后开展全市性的民生资金大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和春节(元旦)经费支出检查。同时,开展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及时针对各种问题、现象规范监管制度。2014年针对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制定了差旅费、会议会、接待费、培训费、出国(境)经费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转发各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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