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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9

一、负责对本设区市非执业会员申请注册会计师资格进行初审,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初审意见。

二、负责对本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年检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年检的初审意见后,向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集中呈报本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年检的资料。

三、负责组织对本设区市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内部管理的自律性监督检查,并按《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配合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本设区市有关执业质量、职业道德和内部管理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负责本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具体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配合省注协作好单科更换全科以及成绩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本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省注协举办的后续教育培训。

六、负责对本设区市事务所年度决算的审查、汇总和编报工作,负责收取本设区市非执业会员的会费,并按规定上缴;负责督促本设区市会员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和年检公告费上缴到省注协。

七、组织本设区市事务所之间的业务交流,协调各事务所的关系,提供有关技术援助,汇总本设区市的技术问题报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研究。

八、协调事务所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本设区市申请非执业会员的审查,组织非执业会员开展年检、后续教育、专业研讨等活动。

十、负责本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一、办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当地财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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