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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局内工作流程的暂行规定
作者:苏清文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4
   

我市部门预算改革工作自2007年全面实行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使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步入了新的运行模式。但随着部门预算编制的不断深入和细化,有必要完善局内工作流程。根据我局近期召开的部门预算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局内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和程序

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每年的8月份开始,至第二年市人代会批准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结束。

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预算编制主体是各预算单位,杜绝财政代编。

1、“一上”:基层单位按照编制要求将有关基础数据资料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的基础数据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同时将本部门的项目支出文本分别报送市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和预算编制科。

2、“一下”:市财政局对各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审核,计算出各部门经费拨款(补助)控制数及非税收入支出控制指标预计数,并下达给各部门。

3、“二上”:各部门和单位根据经费拨款(补助)控制数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在规定时间内将预算草案和编制说明报送市财政局。

4、“二下”:市财政局对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市本级汇总部门预算,上报市政府审核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待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市财政局在30日内将预算批复到各部门和单位。

二、各相关科室职责

(一)预算科

1、及时预测下年可用财力,并于每年12月中旬将下年市本级可用财力提供给预算编制科。

2、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市本级总预备费、预安排民生工程预算及其他政策性项目支出预算。

(二)非税收入科

负责预测、核定单位非税收入预算和综合成本率,并在每年10月中旬将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单位的下年收入预测数及综合成本率提供给预算编制科。

(三)国库科及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提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和单位上年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并于第二年110日前提供给预算编制科和支出业务科室。

(四)预算编制科

1、 拟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编制手册,并通过支出业务科室下发给各部门和单位。

2、拟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及相关科室工作的时间节点。

3、与软件公司联系,建立下年部门预算数据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数据库参数。

4、在支出业务科室配合下,组织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培训工作。

5、在支出业务科室初审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和单位上报基础数据资料和预算数据进行复审。

6、根据政策性要求和市本级财力情况,对支出业务科室汇总的市本级项目支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报局领导。

7、在相关业务科室的配合下,指导市人大重点审查部门进行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重点审查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8、负责汇总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9、起草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并通过支出业务科室批复各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

(五)支出业务科室

1、协助预算编制科对所列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培训。

2、协助非税收入科完成所列管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预算和综合成本率的核定。

3、负责告知所列管部门和单位编制部门预算。

4、督促所列管部门和单位按时上报“一上”和“二上”数据,并在部门上报截止时间后7日内完成对部门和单位上报数据的初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5、负责审核和汇总所列管部门上报的项目支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预算编制科。

6、与预算编制科一起,共同指导市人大重点审查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7、将预算编制科批复的部门预算下发给各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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