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财库字[2012]7号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务卡各代理银行: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bt365.com、中国人民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景德镇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财库[2009]07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赣财库[2012]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9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各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改革力度。各部门要于2012年底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管理政策培训,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同时要加强宣传,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氛围。 (三)制定具体细则。各部门应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指导,要求各基层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四)加大监督力度。“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将设置公务卡结算预警规则,单位财务部门不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行报销还款的将自动预警。财政监督等部门将定期不定期督查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在2012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将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乡镇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统一由县级制定,各乡镇不再另行制定。
附件:景德镇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doc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国库管理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通知
bt365.com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