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财政改革 >> 公务卡改革
关于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bt365.com、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2013]21号)要求,我市从2013年4月1日起,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大部分预算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使得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仍有一些预算单位对该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至今尚未为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有些单位虽已办理公务卡,但是未能充分有效使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前尚未为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的预算单位,必须尽快与本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联系,于7月31日前为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各部门公务卡办理情况见附表)

二、各预算单位要按照《bt365.com关于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景财库字[2012]7号)要求,对属于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并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还款清算,各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把好费用支出报销关。

三、各单位应当根据《景德镇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细则,加强本单位公务卡的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程序。

四、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将在今年第三季度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办卡情况、执行《景德镇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卡、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2013.6.25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