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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bt365.com、人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2013】21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13年4月1日起,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联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5月底,全市本级92个预算部门已基本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预算单位的公务消费基本能使用公务卡结算,单位办卡数量持续增长,基本消除办卡盲点,仅少数单位尚未办卡。但是,在公务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离市政府提出的公务卡改革工作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做好部门(单位)办理公务卡的相关工作,提高办卡数量和办卡效率。

1、目前尚未办卡的预算单位,须在7月31日前按照要求与代理银行联系,为单位在职人员办理公务卡申请、开通等相关手续;

2、目前已经办卡但办卡率较低的单位,按照方案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继续为在职人员申办公务卡,办卡率不得低于50%,在7月31日前完成;

3、目前已经办卡但尚未激活开通的单位,须尽快与代理银行联系并督促单位职工激活公务卡,在7月31日前完成。

二、认真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使用公务卡。

1、各单位严格按照《景德镇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对属于目录范围又符合公务卡结算条件的公务开支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市政府公务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公务消费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公务卡。

三、开展公务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在三季度将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人行景市中心支行组成检查组,对预算单位公务卡办卡情况及《景德镇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使用公务卡的预算单位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20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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