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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com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14〕5号 ) 要求,依照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四级联动开展对医药、公共交通行业的检查。

按照财政部要求,对医药、公共交通行业开展全国联动检查。省、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对辖区内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以及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医药报销管理机构的检查。各县(市、区)应选择辖区内有代表性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医药报销管理机构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和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反映医药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对公共交通行业的检查主要选择市内道路交通(公共汽车)企业、长途客运企业开展检查。针对该行业财政资金投入量大、补贴对象范围广等特点,在检查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构成、职工薪酬分配、票价形成机制、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的同时,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并开展绩效监督。

(二)结合实际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检查。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检查。结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检查时间

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开始,至2014年9月底结束。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检查力量,保证检查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二)创新模式,强化联动检查。

对医药和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的检查,在财政部统一组织下,采取全国“四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医药行业检查单位的选取应涉及医药生产、流通和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公共交通行业检查单位应选择本地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运营的相关单位开展检查。

(三)加大力度,确保检查规模。

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审理、统一汇总”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会计监督检查应保证一定的覆盖面,市本级检查户数不低于20户,联动检查户数不低于4户;县(市、区)财政部门检查户数不低于8户,联动检查户数不低于2户。

(四)严格执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蓄意会计造假、编制多套财务报表、故意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偷漏税款等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建立案件审理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财政部门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应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严肃财政纪律,落实八项规定。

县(市、区)在检查过程中,要严肃财政纪律,认真贯彻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的财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检查人员工作守则》、《廉政守则》等各项规定,确保廉洁自律。

bt365.com2014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景德镇市卫生局、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景德镇市中医医院、景德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景德镇市卫生监督所、景德镇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景德镇市中心血站、景德镇市牙病防治所、景德镇市健康教育所、景德镇市卫生学会办公室、景德镇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景德镇市第五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景德镇市第六人民医院(皮肤病医院)、景德镇市卫生学校、景德镇市公交公司、景德镇市司法局、景德镇市公证处、景德镇市劳教所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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