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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365.com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7

景财监字[2015]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本级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15]1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将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范围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检查本级相关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及受省财政厅委托检查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分公司。各县(市、区)财政局自行确定本辖区内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四、检查内容

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4年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行为、单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以及与会计信息相关的财务管理、纳税情况等,遇重大问题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具体包括: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二)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四)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五)会计档案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收入收益是否完整、成本费用是否真实、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涉税项目是否合法;

(七)部门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八)单位贯彻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情况,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

(九)是否私设“小金库”;

(十)“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十一)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各被检查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检查工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检查。收到本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协调人名单和所属单位法人代表、财务主管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以上报送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各被检查单位应立即全面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自查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系统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各被检查单位自查总结报告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三)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即检查前向社会公示检查目的、范围、内容、检查单位等,检查结果也将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统筹协调检查有关事宜。

本着“统筹安排不重复检查”的原则,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分公司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受省财政厅委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检查单位,检查规模不少于去年,检查名单汇总后,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检查材料的汇总和检查情况的总结,及时汇总检查情况,上报检查材料。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检查总结、检查汇总报表、调研报告、典型案例等信息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地址:市新村北路43号,联系电话:8298925,工作邮箱:39714597@qq.com)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bt365.com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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