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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7

  2014年,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体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1.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出台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参与绩效管理办法;二是完善绩效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分类行业指标体系。

  2.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金财工程,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库、绩效管理数据库、行业标准值库、项目绩效等级评定库,实现“六库一系统”的动态化管理。

  3.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一是部置所有省级部门开展对201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资金规模占其项目支出的40%以上;二是选择82013年度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项目实施再评价和重点评价;三是对42014年省直部门项目进行情况34绩效运行监控;四是选择一项财政政策(制度)、一个省直部门的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试点,适时启动全省联动评价机制;五是选择90个省级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六是开展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4.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做好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分考评工作。开展对省直部门、设区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5.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县财政部门成立绩效管理机构,力争设区市全部和70%以上县(市、区)财政局成立绩效管理机构,充实业务骨干人员。督促省直部门匹配专职人员。

  6.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在厅门户网站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让财政绩效理念和绩效文化深入人心;对省级部门专职人员、市,县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和实务操作培训,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岗位廉能风险预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干部廉政意识。

  8.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完成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有关省直部门、厅各业务处室(单位)做好临时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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