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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2015年理论学习计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0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加强我局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进一步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为做好全市财政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根据市委宣传部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今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十三届十次、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着眼全市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深入系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凝聚力量,进一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打牢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组织形式

(一)局党组中心学习组主要由局副县级以上干部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学习对象可扩大至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

(二)集中学习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

三、学习重点

全年初步考虑设置 6个专题,在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形势发展或实际工作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以学习通知为准。

(一)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全面把握基础上加深对基本内涵的理解,掌握思想精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把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融会贯通、全面把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依法行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深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意识和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学习《财苑警示录》,用财政系统内的案例教育干部和职工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部署。学习传达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掌握、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理念、总体思路和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落实反腐倡廉“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学习新《预算法》。认真学习领会新《预算法》修改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加深对新修订预算法的深刻理解。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习新预算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新预算法的普及和宣传工作,在工作中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

(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认识新常态下的全国、全省以及我市经济发展情况,认清当前经济工作遇到的战略机遇。深刻理解我市目前提出的以“三大战役”为抓手,为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建设生态之城的工作方略。

(六)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了解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学习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讨论、新举措,结合我市提出的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措施和思路,讨论研究我局的贯彻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促进财政事业上一个新台阶。

四、学习时间

一般情况下计划每两月安排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调整。

五、学习要求

(一)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的组织、管理。认真制定学习安排,以局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为主,带动整个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树立良好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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