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财纪[2015]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按照省市纪律部署要求,结合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经局党组研究,特提出“五严禁一严守”的36项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现予以下发。
36项作风建设负面清单作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硬杠杠,旨在教育、提醒、督促大家严格遵守,不越雷池,永葆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
局属各单位、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入脑入心,做到全覆盖。要保持抓常、抓细、抓长的耐心和韧性,做到“木鱼”天天敲。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检查督察,切实防止“四风”反弹。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者,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者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制”落实。
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 送:市纪委、市监察局,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
bt365.com办公室 2015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40份
bt365.com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
一、严禁收送礼品礼金
1、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3、不准用公款走访,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4、不准收送“红包”(含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
二、严禁公款吃喝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6、不准相互之间用公款宴请;
7、不准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10人以下3人陪,10人以上控制在来客三分之一;
8、不准在定点接待之外的饭店用餐;
9、不准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10、不准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11、不准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准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准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
12、不准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1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14、不准使用、出入私人会所或者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15、不准公车私用、私驾;
16、不准超标准配备购买、使用、装饰公务车辆;
17、不准酒后驾车;
18、不准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车辆;
19、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公款旅游
20、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21、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考察或照顾性出访;
22、不准组织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专场文艺演出;
23、不准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五、严禁奢侈浪费
24、不准年节期间突击花钱、滥发钱物;
25、不准违反规定举办或出席各类节庆(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举办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26、不准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车辆;
27、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
28、不准在会场内摆放香烟、水果、鲜花,制作背景板;
29、不准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30、不准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出标准部分应予以清理、腾退;
31、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开支、报销差旅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和出国费用;
32、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严守公德操守
33、不准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不得提供场所或其他方便条件;
34、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以及在公务活动中敬烟、劝烟;
35、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网购、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6、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等活动,要带头倡导殡葬改革,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