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纸笔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登陆江西财政网会计频道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
2016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纸笔考试阅卷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成绩合格(各科合格标准均为60分)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10日(休息日除外)
二、审核地点
市财政局会计科(新村北路43号财校大院内)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沿江西路57号)。
三、所需材料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审核时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学历证明: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学历需提供学历证原件,或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有关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五、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六、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8-829863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798-852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