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财办字[2015]3号
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根据《预算法》、《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景府发〔2013〕13号)和市财政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纳入2014年度市本级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评价的项目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若无法明确区分项目支出时,则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评价。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对象。2014年度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的部门对已申报并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必须进行绩效评价。
二、组织实施
为落实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由市直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及下属预算单位具体实施。未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完成。市财政局负责进行抽查、指导。
三、工作方式
市直各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可采取自行组织评价工作小组,也可委托专家、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可采取数据收集汇总、指标设计分析、座谈调研、询问查证、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束后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并报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备案、审核。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31日前)
1、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市直各部门已成立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总体方案,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指标数据和相关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完成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总体方案须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备案。
(二)评价阶段(7月31日前)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各项目单位对2014年度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价并撰写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详见附件1、2),报送至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市直各部门须在7月31日前完成201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绩效评价情况、项目单位的绩效报告进行审核,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和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5、6),还需对此次绩效情况以报告的形式进行汇总,连同各项目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复核与备案,并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市直部门须在7月31日前完成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主管部门可参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附件7),结合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自行设计符合相关性、重要性、经济性原则的个性化指标(主要指部门履职及效益情况),明确指标考核标准,完善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同时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8),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9),经审核后,连同有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复核与备案,并对评价中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评价结果应用。
4. 绩效评价结果经过审核后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并作为今后安排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责任机制,落实部门与项目单位的责任,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价既是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精准实施,提高质量。市级各部门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置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应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使用绩效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强化应用,提高效率。市直各部门应当把评价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对各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 李 哲(0798 -8297767)
余 倩(0798 -8287761)
报送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大道51号
电子版报送至:262959116 @qq.com。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3. 承诺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4. 市级预算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
5.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6.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填写说明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9. 承诺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抄 报:省财政绩效管理局
bt365.com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10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