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民资监办字〔2013〕22号
各设区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方案》(赣民资监办字〔2013〕20号)的安排,拟于9月下旬对市、县(市、区)和第二批省本级中职(技工学校)民生资金开展重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和工作安排
成立6个检查组,每组成员7-8人。各组组长分别由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厅级干部担任,成员由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公安厅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会计师组成(详见附件一)。根据工作需要,各检查组可从检查所在地抽调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9月23日始,初定9月30日前结束,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安排。按照时间服务质量的要求,对检查对象多、工作任务重或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排查的,可延期至10月15日前完成。
三、车辆保障
检查所需车辆,由各检查组组长单位和联络员单位共同保障。
省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省检查组组成和工作安排
第一组:检查宜春市(卫生专项资金)、萍乡市(新农合资金)
组 长:李泉新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黄以华 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案件检查组组长
成 员:陈满发 省纪委纠风室副处级纪检员
江 纹 省审计厅审计科研所科长
马雪兰(女)省卫生厅项目资金监管中心科长
(联系电话:18079125701)
注册会计师:3人
第二组:检查九江市(卫生专项资金)、抚州市(新农合资金)
组 长:李梦胜 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张具合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资金检查组组长
成 员:郭玉文 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主任科员
李中坚 省卫生厅农卫处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807060995)
注册会计师:3人
第三组:检查鹰潭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新余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江西铜业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
组 长:邹水成 省审计厅纪检组组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熊晓蕾(女) 省审计厅副调研员
成 员:文 勇 省审计厅综合处主任科员
刘智勤 省人保厅就业局培训科科长
(联系电话:13979173157)
注册会计师:3人
第四组:检查吉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景德镇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组 长:胡彦斌 省纪委纠风室主任、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钟 琳(女)省财政厅绩效评估中心调研员
成 员:万江华(女)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76136739)
杨瑞沅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
注册会计师:3人
第五组:检查南昌市(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上饶市(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江西赣江技工学校、江西科技学院中专部、南昌女子中等专业学校、江西凤凰高级技工学校,延伸检查鄱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交办检查江西新东方烹饪技工学校
组 长:李 健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 (副厅级)
副组长:吴连平 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
成 员:袁安平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调研员
李梓玉(女)省财政厅预算编制中心主任科员
熊春荣 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767113862)
注册会计师:3人
第六组:检查赣州市(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江西省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中专部(江西环境工程技工学校)、吉安市卫生学校,延伸检查兴国县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检查或交办检查赣州育才技工学校、南康科汇技工学校
组 长:谢 敏 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主席
副组长:衷文俊 省纪委纠风室正处级纪检员、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副组长
成 员:吴 玲(女)省人保厅职建处副调研员
(联系电话 13065125126)
肖 涛(女)省财政厅干部培训中心教务科科长
注册会计师:3人
送:第二批省本级中职(技工)学校
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