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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十一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3

用数据分析方式揭开骗补的盖子

----浮梁县查处家电下乡骗补行为的做法

   

浮梁县为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结合自身实际,从去年以来对全县52家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骗补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受到农民群众和社会的好评。

    一、充分准备,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20125月至9月,浮梁县纪委根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对家电下乡骗补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认真研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调查组,考虑到家电下乡骗补问题涉及到经销商、销售业务员、普通民众等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对象,县纪委协调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协助调查,同时要求县财政局、县商管办、乡镇财政所积极协调配合。重点对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家进行检查。调查组对财政、商管办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理出了查办工作思路,并对调查人员进行了相关专业的理论学习和培训,制作了专门的调查询问笔录。

二是谨慎初战。全县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有52家,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家有31家,通过分析,骗补行为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非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冒领补贴;非“家电下乡”产品冒领补贴;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为此,调查组先先调取该经销商在镇财政所领取补贴的全部信息,发现有许多疑似骗补信息,然后到各个农户家中调查取证,发现大部分均属骗补行为,在取得铁证后,随即请经侦大队对该店经销商进行传唤,在大量翔实的证据面前,该经销商对自己的骗补行为供认不讳,主动配合,愿意接受处罚,调查组就此成功打开第一个突破口。

三是重点铺开。按照前期的工作方法和模式,把全县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剩余30家的调查,按照1+7模式,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指导,经侦大队配合,带领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头对全县的家电下乡进行全面铺开的调查。共检查了17个乡镇财政所,走访了70个行政村和300家农户调查取证,对存在骗补行为的23家销售商家适时进行了传讯,追回骗补资金6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政策、法纪的严肃性,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保证了国家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改变思路,创新方式,寻找切入点

   今年,根据全省民生资金检查会议精神,该县在对民生资金的自查疏理过程中发现,部分销售商家在去年中旬受处罚后,去年底和今年初还存在大额申请补贴资金,有变本加厉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迹象,如:鹅湖镇某销售商家,2012年共申请补贴资金70万元,折算成销售额高达540万元;今年初申请补贴资金12万元,折算成销售额达92万元,短期内有这么大的销售额的可能性不大。

一是科学分析数据。将销售商家在商管办申请补贴的销售额与其在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的销售额进行对比。在对比分析中发现,部分网点申请的补贴销售额与申报的纳税销售额存在较大的差额,如:县城某销售网点,2012年申报补贴资金29.1万元,折算成销售额223.8万元,应纳税6.7万元,而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纳税销售额为2.6万元,实纳税787.9元,销售额相差221.2万元,纳税相差6.6万元。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骗补”,要么是“偷漏税”。

二是运用税收政策。考虑到税务部门征、管、查相对规范,所以断定两块销售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是虚报骗补的可能性较大。针对这种现象,该县采取1+1的模式,由纠风办和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选择性的对部分销售商家进行了调查核实,事实证明存在骗补行为。另发现部分商家存在虚报销售情况,如:县城某商家,以销售550台电脑的销售额申请补贴,而事实上该商家未销售一台电脑。核实之后,在税务、经侦、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对销售商家进行传唤,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内容(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商家进行宣传,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和政策攻心,所有销售商家全部承认在去年的检查后,继续实行了骗补,并主动接受以骗补行为处理。县纠风办和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检查出骗补资金100余万元,予以上缴财政。

三是做好善后工作。该县在处理骗补商家的同时,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受处罚的商家对处理全部心诚口服,并全部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工作动态

 

市卫生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为规范和完善卫生民生资金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中央、省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2013]53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市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监督检查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胡士桓为组长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卫生局也制定方案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二是认真梳理基本情况。摸清了2011-2012年卫生民生资金来源、流向、流量。重点检查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建设、农村改水改厕等民生工程相关项目专项资金以及新农合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对各县(市、区)的问题台帐进行了整理并逐步整改。如对乐平市卫生行政部门2011年—2012年先后向各医疗卫生单位收缴“统筹资金”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并立即停止收取。对浮梁县卫生局2012年挤占公共卫生资金305512元,进行了认真整改,原渠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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