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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十四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23

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暨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

 

81,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暨第二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工作,听取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联席会议召集人戴洪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局长、市联席会议召集人舒超英主持会议,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喻玮参加会议。

戴洪安在讲话中对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前一阶段的工作作了总的评价: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方法得当;部门配合,初见成效。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形成了“纪检监察、财政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宣传发动广泛,做到了“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三是摸清了资金概况,建立了问题台帐,挽回了经济损失。四是部门自查各有特色,成效明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戴洪安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客观、深刻的分析,要求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否则就会陷入被动,陷于走形式。

对下步工作安排,戴洪安强调,一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统计报表,梳理出重点检查的必查单位和重点检查的抽查单位,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方案,抽调或聘请专业人员,采取各种灵活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把问题搞清楚。二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对推动不力,成效不大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督办甚至追责。

三要坚决查办案件。各县(市、区)、各牵头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民生资金、收受贿赂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民生资金案件,以典型案件的查办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四要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对照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整改,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检查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舒超英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提了三点要求:一要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二突出重点检查。三要狠抓整改落实。

会上还下发了两个文件,一是《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二是《关于扎实做好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阶段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纠风办)

 

 工作动态

 

市农业局认真传达贯彻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精神    82日上午,市农业局局长俞永红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市民生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精神。市农业局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乐平、浮梁、昌江三个县(市、区)农业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市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随后三个县(市、区)农业局局长就前段时期工作情况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会议对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如何有效地整改落实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对贯彻落实全市联席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要领导到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二要工作到位,各地要抓紧时间,加快核查进度,核查率要全面达到100%,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三要组织到位,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精心准备,认真迎接市检查组的检查;四要管理到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五要宣传到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及所做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透明度。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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