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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9

景财监字[2015]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依照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决定将对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和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验收工作一并开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bt365.com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舒超英

副组长:徐家和、王田生

成员:万金华、陈庆宁、江列东、肖建中、刘文平、章志昌、吴黎明、陈小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及督导组织实施工作。

主任:徐家和

副主任:叶跃翔、邹保生

成员:局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

各县(市、区)本级,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覆盖面100%。市财政局按照下查一级的要求,负责组织检查省厅抽查之外的其他县(市、区)。检查中,将延伸检查有关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检查时间自3月16日开始,4月10日结束。检查结束后,将依据财政部确定的统一处理口径,下发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各县(市、区)财政局将检查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3日前报市财政局(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二、检查内容

    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文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重点检查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规定,预算执行缓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等问题。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内容为:

1、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含从2015年起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是否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是否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是否违反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应调入而未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情况。调入的基金是否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以及2014年底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是否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等问题。

3、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情况等。

4、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是否按规定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等。

5、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过法定额度设置预算周转金,是否按规定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等。

6、其他情况。包括收入缴库管理情况、偿债准备金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是否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是否存在虚列收入和支出问题。是否违反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及其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制定盘活各项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等。

三、检查处理原则

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资金按照资金下拨渠道予以收回。问题严重的,启动违反财经纪律问责机制。

四、检查人员组成

此次检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实施,从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熟悉、政治素质高的同志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组长由科级干部担任。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抄  报:江西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bt365.com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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