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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小金库”治理“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告一段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30

按照赣纪发[2013]8号《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重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检查阶段准备工作充分、到位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 重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全市168家作为重点检查单位,其中本级确定景德镇市检察院、景德镇市中级法院、景德镇市教育局等69家部门和单位(为自查单位的12%和重点领域的42%)。确定检查人员,专门聘请了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景德镇兴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会计师参与检查,由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干部担任组长,分三个大组对69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检查任务和职责,为我市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严格按照《“小金库”治理“回头看”重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重点检查通知,对单位2011年以来的所有的凭证、账薄、报表和单位银行开户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填写财政检查底稿,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签字确认,并且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对提供的财务档案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由于措施有效、方法得当、人员得力,使重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以确定重点检查内容为突破口,确保重点检查取得实效

通过对168个单位重点检查,发现一起“小金库”,系市日报社费用在景德镇日报社经理部上缴管理费中抵扣。具体为2012年至201310月应上缴管理费5390000元,经理部实际上缴管理费5029764元,日报社费用在经理部上缴管理费中抵扣435236元,我们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中,另外也发现诸多“小金库”现象,有待进一步认定。发现违纪单位31户。

四、存在问题

通过对168个单位重点检查,发现大部份单位都能按照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财务工作规范运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单据不合规。存在部分原始单据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的现象,如许多会计凭证中购食品、瓷器、茶叶等物品的开支,只有发票,没有购物清单,也没有注明所购物品的使用去向。

2、应缴财政专户款未及时缴存财政专户,直接坐收坐支

3、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现象,但需进一步认定。如在检查中发现,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室盐水瓶款直接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内,提取现金分发到各科室

4、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现象

如市森林公安以各种名义收取款项挂在“暂存款”,直接冲减“经费支出”,仅2012年收取41.4万元,直接冲减其经费支出。

5、为了弥补部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的缺口,存在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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