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市“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专栏
关于开展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5

景治金办[2014]2号

 

各县(市、区)“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财政厅《全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赣治金【2014】1号)的通知要求,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进入重点检查阶段,为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和内容

1、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9月25日

2、范围: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内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以及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中各类违纪违规问题。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各单位未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与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印制票据,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设立“小金库”问题。

二、检查方式

全市的“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分级负责;市治理办负责市直单位重点检查的组织实施,县(市、区)自行实施本级的重点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将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组成1-2个检查组开展工作。各级治理办要严格按照省治理办提出“重点检查面”的要求落实重点检查单位,并于8月25日前将具体工作安排报市治理办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检查工作,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深入发现问题并认真纠正处理。

2、被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重点检查工作,提供真实财务数据、凭证、账户等相关资料。

3、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4、对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和部门必须件件核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国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支付。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保留对县(市、区)所属部门单位的检查权,对线索明确、性质严重且被举报单位所在地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不重视的,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直接对被举报单位进行检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予以曝光。

附件: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景德镇市“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25日

 

 

                                                          

报:刘昌林书记、颜赣辉市长、梅亦副书记、史文斌副市长、市纪委黄赛荣书记

送: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省“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成员办公室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监察局、财政局                                                

共印50份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