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市财政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栏
市财政局关于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省委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发[2017]10号),结合财政部门职责,现制定市财政局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着力提高资金效益,为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财政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提高效率。牢固树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树立系统思维,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解决措施。通过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准确瞄准扶贫对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重点突出、循序推进。始终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大扶贫格局,坚持发挥组合扶贫的功能。正确处理好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关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扶贫领域,争取现有的资金政策更好地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

3、权责匹配,公开透明。扶贫开发是各级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坚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逐步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匹配、管理到位的资金使用管理体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让财政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发挥扶贫对象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村级基层组织和扶贫对象自主参与资金使用管理。

三、目标任务

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安全性,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促进资金管理权责匹配为主要抓手,整合涉农资金和政策推进扶贫攻坚,着力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快地帮助扶贫对象增加收入,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逐步加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幅提高。一是持续保障市级贫困村扶持力度,安排市级贫困村扶持资金6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120个市级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加大对18个省级贫困村的扶持力度,每年新农村建设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三是足额落实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财政扶贫专项工作经费,为推动我市扶贫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牵头科室:农业科 配合科室:预算科)

(二)督促县(市、区)财政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切实落实本级扶贫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财政严格落实本级年度资金安排任务,建立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每个市级贫困村配套资金达到市本级标准。(牵头科室:农业科)

(三)强化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根据年度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强化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及时修订完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使用工作调度,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减少扶贫资金结余结转,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牵头科室:农业科)

(四)着力提高困难救助和保障扶贫水平。一是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水平,建立与物价水平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及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三是建立特别救助制度,对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遭遇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实施特别救助。四是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牵头科室:社保一科)

(五)强化教育扶贫力度。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出台的家庭困难学生助学政策,建档立卡,让贫困户子女充分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二是足额安排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地方配套资金,确保不留扶贫缺口。三是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审核,提高教育扶贫的精准力度。四是加大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牵头科室:教育科)

(六)强化就业扶贫力度。一是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对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各级财政适当补助,减轻扶贫对象经济负担。二是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培训。(牵头科室:社保一科)

(七)引导各类资本投入扶贫领域。一是继续贯彻落实“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二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撬动银行等各类社会资本更多的进入扶贫领域,更好的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牵头科室:农业科  配合科室:预算科)

(八)着力支持改善贫困地区生活条件。一是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我市贫困地区及农村饮水安全、土地整治、农村传统村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资金投入,从本级环保专项(征收排污费)、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上述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科室:经建一科  配合科室:社保一科)

(九)提升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地区发展水平。一是会同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我市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为更多的乡村学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创造条件。二是落实资金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着力提高救助水平。(牵头科室:综合科  配合科室:预算科)

(十)强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资金使用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一是省下达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安排“扶持村集体试点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脱贫。三是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提高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以乡村游发展助推脱贫致富。(牵头科室:乡财局)

(十一)加强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责任,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对县(市、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督检查的指导督导工作,夯实责任,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上级督查部门的配合,全力做好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和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牵头科室:财监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全局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充分认识全力打好我市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精神,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局上下要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形成总结并上报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的组织领导,打好攻坚战,要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

(三)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围绕如期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目标,主动作为、科学谋划,积极争取省厅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扶贫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体系,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追踪问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现象发生。

附件: 鹅湖镇省级贫困村(集源村)脱贫方案.xls
附件: 市财政局干部结对帮扶鹅湖镇集源村.doc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