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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转发我局《景德镇市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5

近日,市政府办向市直各部门(单位)转发了我局《景德镇市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了涉农资金的整合范围:除农民直补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林业专项试点补贴、救灾资金和中央、省财政按照有关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安排、有明确地域范围或有特定任务的项目资金外,将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安排的列入“农林水事务支出”科目的专项,以及农村土地整理等与农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专项资金纳入整合范围。明确了整合工作以县(市、区)为主,县(市、区)要按照产业集中、区域集中、项目集中、资金集中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做好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本地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要对整合范围的资金,区分资金来源,确定整合方式。市直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申报审批工作,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分配下达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市本级涉农专项资金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尽快下达,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尤其要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加强事前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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